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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
时间:2016-07-05 11:18 | 来源:未知 | 作者:admin | 点击: 请单击此浏览相关内容
   
    近期,广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7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蔬菜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餐饮食品等食品251批次,其中6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食品发现率2.39%。
 
  (一)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锦桂果蔬腌制厂2016年1月25日生产的规格为250克:固型物含量的澄海酸菜,二氧化硫超标;2、标示为汕头市龙湖区瑞兴食品厂2016年4月18日生产的规格为250克/袋的汕头精选酸菜,二氧化硫超标。
 
  (二)饮料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汕头市金妹健康食品有限公司2015年11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300克(内装10小包)/盒的黑芝麻奶茶,大肠杆菌超标。
 
  (三)酒类不合格2批次:1、标示为汕头市濠江区瑞利酿酒厂2015年6月2日生产的规格为500ml/瓶;酒精度:30%vol的长春酒,酒精度不达标;2、标示为汕头市濠江区瑞利酿酒厂2016年1月17日生产的规格为450ml/瓶;酒精度:20%vol的红高粱酒,酒精度不达标。
 
  (四)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汕头市益利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月17日生产的规格为408克/袋的绿豆爽(清爽马蹄),霉菌超标。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告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公告,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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